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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哭二闹三上吊就能挽回对方吗?别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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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普普


今天我们要来好好聊一下“分手”这个话题,毕竟两性关系都进化到了“快餐文化”时代,各色男女,无论年龄、职业、阶层,合则情意绵绵,不合则相忘于江湖。说起来很是潇洒,可实际上,发生在情侣分手时的狗血情况,却每时每刻都在上演。


一位留言的读者Sky,她和男友阿华是大学同学,大四开始恋爱,谈了三年多。最近Sky发现自己和阿华越来越不合拍,小到兴趣品味,大到未来规划,都谈不到一块儿去。Sky觉得很累,与其浪费彼此时间,不如分手。但阿华认为Sky不明白自己有多爱她,只要继续相处,终有一天会结婚的。Sky不想拖,但每次一提分手,阿华就冲到阳台边,威胁Sky要,“分手我就去死”,“让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等等。最严重的一次,Sky收到阿华血淋淋的割脉照片,幸得报警及时,阿华才保住性命。从此之后,Sky再也不敢提分手,委曲求全。



为什么非要哭闹以死相逼,就不能好好分个手吗?


会选择用极端的手段来挽留一段亲密关系,无非就是两点:


第一,经济层面


“谈恋爱不用花钱啊,不用花时间啊,还有我为你做的事情,花的心思,你一句不爱我了,不就是否定了我所有的付出吗?”


经济学上将这种已经发生,不可回收的“支出”,称为“沉没成本”。因为跟你在一起,所以投入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一旦分手,所有的付出都等同于石沉大海。


有些人无法承受这样的结果,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挽留,尤其是花了很多钱和心思,或者是时间跨度很长。而这些人一般都会要求对方给予“赔偿”,以达到“止损”的效果。


第二,心理层面


根据心理咨询师高啟銘老师的分析,“这些分手的行为,是源自于我们儿童或者更早期,进入到婴幼儿期的时候,我们跟父母分离时的一种感受”。


人在婴儿阶段,如果想表达自己的内心,希望被关注、被关心,通常会采取的方式就是哭。因为哭能引起大人们的注意,进而得到更多的关心和怜爱。也就是俗话说的,“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当人到了儿童阶段,如果想得到一件心仪的玩具,或是想吃一顿麦当劳,在父母不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会通过什么方式去达成目的?没错,就是闹。我们会大声尖叫,在地上打滚,不依不饶。如果父母还是不答应,我们可能会到爷爷奶奶那里去吵闹。


再长大一点,青春期的孩子,会拿生命作威胁,他会抱着一种“希望通过你在意我的生命”,来达到他的目的,或是父母的关注,或是金钱等。


把以上的这些行为放到一段亲密关系中,模式简直一模一样。如果分手时,被分手那方很“自然”地开始哭闹、寻死觅活,这很可能就是从孩提时代学来的。正因为同样的模式,在小的时候奏效了,才会把这样的模式延续到成年阶段。


但事实上,童年期的哭闹,那是针对父母,因为彼此有着无法割舍的血缘关系,所以最直接的哭闹,在那个阶段是很实用,也非常有效。但到了成年阶段,把这种模式放在一个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身上,恰恰是适得其反。


没错,分手很痛苦,痛苦得要死,但无止境的哭闹根本毫无意义,都是成年人了,放过他人,同样也是放过自己。





特别鸣谢

广州红树林心理咨询机构资深心理咨询师,心理培训讲师——高啟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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