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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解冻、甩卖,PPmoney创始人股权变动背后藏着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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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money股东股权冻结风波带来的连锁反应还在继续。

“没想到大平台也这样”,“反正已经撤了……本来觉得还挺不错的一家”,“这会影响投资人么,我就担心这个”。2月16日,《国际金融报》记者登录网贷之家论坛看到,诸多投资者对于PPmoney的后期发展提出了担忧。

2月14日,针对投资人对万惠金科(PPmoney母公司)股价波动的疑问,PPmoney官方在网贷之家论坛上回复称,2月8日的股权转让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万惠金科股权结构、提升公司经营治理水平,是公司一致行动人之间依据协议进行的股权转让。

事实上,从自媒体爆料称万惠金科第二大股东股权遭冻结,到随后万惠金科因协议转让股份导致股价“暴跌”。这一系列事件已经给PPmoney带来了不小的影响,甚至有投资人表示提现之后不再继续投资。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作为带有金融属性的公司,P2P平台应该在公司治理方面更加审慎,比如加强对股东资质的要求,同时主动、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以免因小失大,对自身声誉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1.4元/股甩卖是否合理

首先,还是来看一下PPmoney股东股权事件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2月7日,有自媒体爆料称,PPmoney创始人之一侯梨智名下多份万惠金科股票被冻结,冻结股份共计价值5960.2406万元。

不过,PPmoney方面很快作出回应称,“侯梨智名下万惠金科股权冻结属股东个人情况,所有股票分别于2016年9月、10月解除冻结。目前侯梨智以及万惠金科正与相关部门沟通进行信息更新。”

与此同时,PPmoney方面公布了四份民事裁定书,证实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已于去年对侯梨智持有的广州万惠金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最新工商信息也显示,上述被冻结股份已经解冻。

然而,就在股权冻结风波看似停歇之时,侯梨智低价“甩卖”手中股权一事再次激起热议。

2月8日,万惠金科发布《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2017年2月8日公司股票以1.40元/股的价格成交23907000 股,以44.75元/股价格成交20000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换手率超过10.00%。

第二天(2月9日),万惠金科发布《权益变动公告》,称侯梨智将所持公司23907000 股份全部转让给新余宝创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公司总股本14.26%。

对此,有分析称,自2016年5月20日以来,万惠金科保持着44.75元/股的价格,如今以1.40元/股的价格转让,存在不合理处。

PPmoney方面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称,交易双方的定价为双方自主意愿下的合意,整个交易过程均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并不存在不合理之处,更未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亦有熟悉新三板业务的券商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大部分新三板挂牌公司因为几乎没有交易量,所以参考股价的意义不大。

平台股权冻结影响几何

对于普通投资人而言,复杂的股权变动信息令人眼花缭乱。他们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股权变动是否会影响平台运营,从而对自己的投资产生负面影响?

“从法律关系上来讲,网贷平台股权变动与平台的运营没有太大的关系。投资者应消除对P2P平台的疑虑,明确P2P平台的中介性质,仅仅处于居间人的角色,平台实质并未经手投资人的资金,公司股东的变动与否并不会影响到投资人的提现。”上述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不过,对于正在进行整顿清理的网贷行业而言,各类“消息”很容易引发投资人的恐慌,甚至导致平台出现流动性危机。对此,上述律师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网贷平台应主动、定时披露产品及运营信息,并且将这些信息放在显著的位置,避免因为信息披露不透明发生声誉风险事件。

此外,网贷平台还应加强对股东的信息披露要求。“P2P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里加入相关规定,要求股东出现欠款、股权质押等情况时,主动向公司知会。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股东也应该有类似的自我约束。”上述律师表示。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P2P公司的治理机制还不够成熟。从本质上来说,P2P公司与大部分民营企业没有差别,公司的股东与管理者是同一批人。未来,P2P平台可以学习其他金融机构的管理模式,股东与管理层分离。”一位不愿具名的华南地区网贷平台负责人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是否涉嫌“信批违规”

PPmoney股东股权被冻结事件发生之后,业内人士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则是:作为新三板上市公司,PPmoney母公司万惠金科是否没有尽到信息披露的义务?

根据2013年2月8日实施《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规定,挂牌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那么,侯梨智所持的股份被冻结,到底有没有达到5%的红线呢?

根据万惠金科2月9日《权益变动公告》,侯梨智所持公司股份23907000 股,占比14.26%。去年6月侯梨智遭冻结的股份价值为5960.2406万元,如果按照当时股价44.75元/股计算,侯梨智一共被冻结了约133万股万惠金科股票,占公司股份约0.79%。

不过,根据去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

另外,去年10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披露 个体网络借贷 T/NIFA 1--2016》规定,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重大行政处罚,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作出简要说明。

业内人士认为,该事件中,创始人曾经的股权比例达到10%,如果诉讼社会影响力大或影响投资人决策,则属于应当披露的范围。不过,该标准发布日期为2016年10月28日,而股权解冻时间在此之前,因此“新标准”不能强行约束已经完成的“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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