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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陷“100%兑换手机”变卦门,80人索赔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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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邢莉,香港财华社财经编辑。


今年的乐视,开局并不理想。总给人一种狼烟四起,摇摇欲坠的感觉。如果说之前都是战略、资本的问题,而近日的“变卦门”又在用户、诚信上出了争议。


据了解,这是一起80人的集体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此案。事情缘起一场互联网上普通的营销活动。

 

 

2016年2月4日,乐视在其“乐迷社区”的论坛上发布了一条活动帖。活动规则是这样写的:“每天签到成功并且连续16天完成打卡即可在2月25日12:00在乐米集市100%兑换乐视生态手机一部。”乐视官方还给出了贴心注解:“乐视生态手机的型号请您以论坛活动页面显示为准。”

 

到了约定时间201622512时,用户赴约而来,登陆乐米集市发现,页面显示的是乐Max。于是大家相信自己要兑换的就是这部乐Max手机。没料到,用户反复按下兑换按钮,怎么点都没有反应,之后网页就无法登陆了。不久,乐视官方公告说,服务器被恶意软件攻击,活动推迟至16时。四小时后乐迷再次登陆,页面出现的还是乐Max,但是已经被大大的白色字体覆盖——“已兑完”。一天后,100%兑换”的字样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于是,。去年3月,部分乐迷社区用户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在这期间,。


此次事件,乐视方面的代理人解释,该改变系文案人员起初存在疏忽。此前,乐视相关负责人对广州《新快报》解释,这是“小编手误,复制了之前别人的一些帖子,结果把‘100%’给复制上去了”,直到2月25日兑换开始后服务器“瘫痪”了才发现。


此次活动一度引起158.9万词阅读、37.6万条回复。大部分完成指定任务的“乐迷”(即乐视的用户)发现,他们无法兑换到手机,此后,80 人提起诉讼并称遇到消费欺诈、索赔 95 万元。


“乐迷”的代理律师左胜高、许浩称,80名原告要求判决被告履行“兑换原告每人一部3999元乐视手机”的义务,并认为被告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应赔偿原告每人3倍费用,即11997元。


乐视方面代理人回应称,兑换活动系乐视公司“回馈用户”的行为,是一种单方面的馈赠,兑换只需签到、回帖,付出的成本极低,应适用于合同法的要约条款,并非消费行为,更不是消费欺诈。乐视方面代理人强调:“乐视兑换手机是做好事却被别人说是欺诈。”


对此,有不少网友表示“乐视那是把广大人民群众当孩子哄呢!”

 

■ 一件因小失大的“公关案例”

 

个人认为,原始活动召集帖的确说明是百分百兑换,而参与者在活动期间又按其要求每天都坚持签到打卡,作为经营者的乐视就应该确保他们获得奖品。而乐视官方在后期又修改了活动条款,那么对这些坚持签到的参与者来说,就涉嫌构成了欺诈和虚假宣传。



此次活动一度引起158.9万词阅读、37.6万条回复。虽然这个活动中,参与者并不需要付出真金白银,但它客观上增加了乐视网站和客户端的人气度和关注度,同时也是为了推广乐视的产品,因此是一种经营行为。


,也是乐视的一招“臭”棋。乐视应无差别地向所有符合签到条件的参与者兑付奖品。同时,即便乐视官方在活动帖中声称具有最终解释权,但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类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也是无效的。


 “与其说写错了,不如说是涉及契约精神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市场经济包含契约自由和契约公正,“也许是你写错了,但是写错了,也要追究高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近年来,乐视公关屡屡失误。市场竞争如此激烈,谁能够更快更好地做好品牌塑造和推广,谁就能更快速地行业内站稳脚跟。乐视近几年以飞快的方式扩张产品线,贾长老甚至说:未来专注的企业将死。但是可是因为没有良好的铺垫,自如、娱乐、知进退的心态,如今每出一款产品都饱受市场唏嘘。难怪经常被吐槽:“能不能做好一款产品,再吹牛!”


另一方面,竞争愈演愈烈的今天,以诚信服务为前提,才能从而拉近品牌与用户的距离,成为品牌的忠实“粉丝”。回到乐视今天的“变卦门”,真心建议乐视何必在意这一时得失、因小失大呢?真正赢得用户对品牌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才能保证品牌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增长,在更长远的时间跨度上获得最大利润。


■  编辑|李思,财华社财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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