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旅影视投资项目资金回收取得突破性进展。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7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高峰影视返还陕旅影视全部投资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陕旅影视2014年4月与西安高峰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订《电影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投资拍摄电影《老腔》。影片上映后,西安高峰影视制作公司归还部分投资款,剩余投资款未按时归还。陕旅影视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经过陕旅影视公司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最终胜诉。
《老腔》项目一审胜诉,是陕旅影视继8月回收《两天一夜》全部投资款后,投资项目资金回收工作的一次重大进展,为影视项目投资积累了经验,增强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