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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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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镇(街)倍增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东倍增办〔2017〕203号)精神,确保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高效推进增资扩产等建设项目,做好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


二、申报范围

各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以下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一)企业原主营业务的增资扩产项目;

(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三)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项目;

(四)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项目;

(五)调整容积率后的建设项目;

(六)三旧改造的建设项目。

各类经营性酒店项目,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各类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消耗型项目以及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等项目不列入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


三、申报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结束前。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须登录“智造东莞”网(http://www.imdg.gov.cn),按“服务平台-智造东莞-项目申报-‘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栏目”的路径,在线填报《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审

1.市倍增办对企业在线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及资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2.形式审查通过后,试点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它申报资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第五点)汇编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交至项目所属园区、镇(街)倍增办。        

3.项目所属园区、镇(街)倍增办核实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是否属实和符合申报条件,同时填写《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关键节点时间表》和汇总辖内建设项目,填写《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汇总名册》,加盖公章后连同企业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每季度第二个月结束前上报至市倍增办。

(三)审议认定

市倍增办根据各园区、镇(街)倍增办上报的建设项目名册制成《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台账》并附当期相关资料提请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或市倍增办工作会议审议。

(四)发布通知

市倍增办根据领导小组或市倍增办工作会议的审议结果制成《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名册》并发送至有关部门;对审议通过的倍增建设项目业主发放东莞市“倍增计划”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卡,对审议不通过的倍增建议项目业主予以通知。


五、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形式审查后,呈交纸质材料清单和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封面;

2.目录;

3.项目申报单位证照(在我市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5.项目情况说明;

6.已完成各类行政审批程序等前期工作的项目,提供规划选址(或规划批准书)、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立项批复等证明;暂未完成前期工作但确保于2018年10月底之前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提供项目资金落实证明和项目选址符合选址、土规、生态控制线、水源保护等书面证明以及开展前期工作的节点计划;

7.业经园区、镇(街)或其他建设管理单位核准的项目年度投资规模和分季度投资计划;

8.其他有关资料。有批复文件的,请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并附简介说明;

9.用地红线图。


六、跟踪管理

(一)建设项目经认定后,项目所属园区、镇(街)倍增办应定期跟踪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于每月上旬在“倍增计划”政府服务平台企业相关建设项目栏目中更新、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市倍增办按照《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东倍增办〔2017〕203号)的规定,以《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名册》为依托,结合“倍增计划”政府服务平台,对试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统筹管理。



附件: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表

 项目基本情况说明的内容要求

 2018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关键节点时间表

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汇总名册

 

 

东莞市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下载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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