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越来越多地作为资助发展项目的方式得到推广。自2004年以来,发展中国家PPP的价值迅速增长,2004-2012年8年期间,通过PPP进行的投资增加6倍,从250亿美元增至1640亿美元。
之后这种趋势较不稳定,PPP投资在2013年下降后回升,2014和2015年继续增长(分别为1040亿美元和1180亿美元),2016年由于发展中市场投资减少,又降至700亿美元。
但多边开发银行在新兴经济体和低收入经济体中均对私人融资加杠杆,表明其更坚定地推动降低私营部门投资者的风险。
1全球PPP行动
2017年10月,基于多年来民间社会组织(CSO)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收集的越来越多的证据,由欧洲债务与发展网络(European Network on Debt and Development,Eurodad)发起,来自45个国家的152个非政府组织(NGO)签署了《PPP全球行动宣言》( PPP Global Campaign Manifesto)。
该宣言在世界银行和IMF华盛顿年会期间发布,旨在扭转推广昂贵且高风险的PPP的危险冲动,要求西方国家政府、世行和其他开发银行停止将PPP置于传统的公共借贷之上,为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和服务融资。
民间组织指出,PPP的成本从长远看往往高于传统的公共资金,使各国政府面临金融和公共财政风险,对妇女儿童产生负面影响,并破坏民主问责制、。
在众多未能兑现承诺的PPP案例中,该宣言强调了四个案例:
①莱索托一家医院的成本是其所取代医院的三倍,并消耗了该国卫生预算的四分之一;
②一条连接巴西和秘鲁的PPP公路,因通过腐败确保谈判过程,成本从8亿美元飙升至23亿美元;
③乌干达的布贾加利大坝,价值8.6亿美元的PPP项目,破坏了维多利亚湖和当地居民的生计;
④英国的一家PPP医院,最初的私人投资是11.49亿英镑,但公共部门在2007-2048年之间不得不付出6倍的代价:71.94亿英镑。
2致世界银行公开信
2018年4月,来自三大洲90个民间社会组织和工会再次签名发布公开信,敦促世界银行改变其PPP的做法,表示不应继续忽视全球PPP失败的证据,呼吁应停止资助和促进公私伙伴关系,直到对其有效性进行审查,该公开信发表在Eurodad网站上。
在IMF和世界银行春季会议期间发生的这一幕并不意外,它是2017年10月发起的全球PPP行动(global campaign on PPPs )的一部分。
该公开信认为,综合证据表明PPP的经验是负面的,只有少数PPP为公众利益提供了成果。
世界银行实施“最大化融资发展”方法(Maximising Finance for Development,MFD),2017年4月又推出“人工瀑布”法(cascade),其特点均是在为发展筹资中,采取“私人融资优先”的态度,而MFD方法的首选机制即是PPP。
这发出危险信号,凸显了设计筛选工具的必要性,以彻底比较实施发展项目中,公共和私人融资选择的全部成本和影响,包括在比较公共和私人融资备选方案时是否以及如何考虑到财政、。
该公开信称有法律公司指出世界银行现有PPP合同条款指南的一些条款偏袒私人投资者,虽然世行同意重审,但要等到2019年。
而在G20国家致力于规范PPP合同之际,世行仍在继续散布这一有瑕疵的模板。发展中国家政府都渴望获得咨询意见,但世行可能不能就PPP提供公正客观的支持。
该公开信再次例举了PPP的一些新晋负面记录。
:普遍的缺点和有限的利益》增加了证据,在价值15亿欧元的合同中识别出了低效率支出,经审计的项目显示财政管理不善,没有足够的物有所值。
②负责遍及英国许多PPP项目的英国建筑巨头卡里利恩公司的倒闭,是依赖私营公司提供基本服务危害的最新例证,并暴露了当前推动基础设施金融化的结构性失灵。2018年1月,英国第二大建筑公司,卡里利恩(Carillion)宣布进行强制清算,这关系到该公司全球范围内4.3万名员工的工作和养老金,以及英国政府雇用该公司执行的450个项目。中东合同的付款延迟以及对那些被证明无利可图项目的过度扩张,导致该公司2017年度陷入财务困境。该公司的清算影响到英国的公共服务,英国内阁办公室部长说对于该公司是唯一承包商的项目,政府可能被迫暂时将一些合同国有化。
③英国国家审计署2018年1月的报告对一组PPP教育项目进行了分析,显示出PPP模式有多么昂贵,其成本比政府借款项目的成本高出40%左右。
④世界银行支持的PPP项目有时还会导致腐败,例如2002-2015年国际金融公司(IFC)担保巴西建筑公司Odebrecht发行数十亿美元的债券,支持其在拉美和非洲的扩张计划。但是美国司法部发现在2001-2016年期间该公司至少在12个国家为确保PPP合同,进行了4.38亿美元的腐败付款。
鉴于PPP可能在发达国家造成此类问题,,其他能力受到较大限制的国家取得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他们能否充分分析PPP的社会、性别和经济成本,并成功谈判和管理PPP合同?
,世界银行应确保政府选择中长期在财政、社会、环境、性别公平方面均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停止鲁莽地向中低收入国家推广高风险的PPP。
民间组织要求世界银行暂停为PPP提供资金、进行推广或提供技术评估,直到完成对该行PPP投资组合发展结果的独立审查,审查应包括累积的表外债务,,并有效评估对公共财政的影响,及其减贫和消除不平等尤其是两性不平等的能力。
同时,①披露9个MFD国家的详细情况和中期结果,并在提议扩大MFD之前与各国和全球的民间社会进行接触;②开发和公开必要的公众咨询工具,以彻底评估私人和公共选择,包括围绕发展额外性(development additionality)和物有所值来考量;。
3专家论PPP的缺点
EURODAD的专家Maria Romero在2018年3月就指出,PPP的成本可能是其关键弱点之一,使其更昂贵的三个主要方面是资本成本、私人伙伴的利润预期、与复杂PPP合同谈判相关的交易成本。
(1)融资成本高
PPP的筹资成本通常高于公共部门,原因很简单,各国政府通常可以以低于私营部门的利率借款。以英国为例,英国国家审计署(NAO)2015年的审查发现所有私人融资交易的实际利率是7-8%,是政府借款利率(3-4%)的两倍。
(2)利润预期不确定性大
PPP的成本不仅来自如合同安排所述的明确负债,也有不透明的或有负债。其财务责任的时间和幅度取决于政府控制之外的不确定未来事件(如本币汇率下跌、服务或设施的需求低于某一特定水平)。
为吸引私人投资者,政府往往必须保证收入高于平均水平。
为使PPP“卖座”,向公司提供担保的清单可能相当大,包括贷款偿还、保证回报率、最低收入来源、保证汇率和保证赔偿,以及新法规是否会影响投资的盈利能力等。
担保更有可能在经济不景气或危机时触发,而不是经济状况好的时候,如当某项服务的需求因经济活动减少而下降时,但也可能因规划不佳而触发。
经验表明,准确的需求预测对于成本的确定性至关重要。不幸的是,在PPP项目中,无论是私营还是公共部门的严格分析动机都很薄弱。
有研究人员强调PPP可能带有“乐观倾向”,因为对需求的战略高估是常见做法。
如2017年8月曝光的例子,一个经营汉堡和不来梅之间的PPP高速公路的财团处于破产边缘,想要起诉州政府,要求赔偿总额达7.78亿欧元的损失。该公司本指望卡车通行费带来的收入,但由于金融危机,交通流量低于预期。
(3)缺乏透明度
PPP往往缺乏透明度,公众监督有限,因而导致决策不力,增加腐败机会。
通常透明度不高会导致成本更高,包括PPP的全项目周期核算。缺乏透明度常常导致不明智的财政决策,并鼓励政府即使在将来可能有财政问题的情况下,也要继续进行项目。
反之,透明度提高可增加PPP进程的民主问责制,并使公民和议会了解谁会向谁支付什么?何时支付?从哪个预算中支付?以上因素综合起来往往导致沉重的财政负担,中长期来看削弱了国家支持其他服务的能力。
(4)规避预算约束
许多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和预算中记录PPP的成本,从而为使用PPP创造了虚假的动机。
现行的会计做法使各国政府能够将PPP的成本和负债保持在资产负债表之外,并因此规避预算限制。
然而,将公共债务转移为政府担保债务并不能减少政府债务;相反,它模糊了问责制,阻碍了议会和公众的审查。
Eurodad坚决认为,如果PPP进行透明核算和纳入预算,如果与公共订约有关的成本效益分析和信息必须公开披露,PPP将不如公共采购受青睐。
为避免PPP可能带来财政负担,决策者和国际组织必须采取更细致的做法,世界银行一直在鼓励PPP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提供咨询意见和资金,民间社会团体一再对此强大机构的积极作用表示关切。
民间社会组织呼吁世界银行停止偏袒PPP,而不支持其他替代方案,确保各国政府仔细分析成本效益,并在此基础上,选择最适合每个项目的融资机制。
国际组织给各国政府建议时,也必须更为直截了当地从长远看全面的财政影响和每个选项的风险比较。
如果在仔细考虑了所有选项后,选择了PPP路线,各国政府有责任提高透明度,对选民负责。
每个项目的合同价值和长期财政影响必须列入国家账户,而不是资产负债表之外。与PPP有关的担保和或有负债的详情、触发条件和所有PPP相关文件应公开披露,以使公民更清楚地了解所涉财政风险,加强民主问责制。
还有什么事情会比钱还要重要—谈PPP项目付费机制的设置
余文恭 涂星宇(作者)
项目运作方式,指的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具体分析可以区分为服务阶段与产权归属两部分。服务阶段又可分为三种,分别是“建设期+运营期”“运营期”“改建期+运营期”;产权归属又可分为两种,一 个是运营期间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实施机构,另一个是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于项目公司。因此我们可以排列组合出以下六种公共服务的运作方式。
建设期 + 运营期 | 运营期 | 改建期 + 运营期 | |
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实施机构 | BOT 模式 | O&M 模式 MC 模式 | X |
项目资产所有权归属于项目公司 | BOOT 模式 | TOT 模式 | ROT 模式 |
(一)BOT模式下的财务分析
在BOT模式下,项目公司不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除少数计为金融资产外,项目公司一般以无形资产入账。
1、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那么PPP项目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如何认定?第一种说法认为应该参考该项目资产对应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认定;第二种说法认为应该按照PPP项目运营期年限来认定。我们认为,在BOT无形资产模式下,该无形资产其实就是指项目运营权,项目运营权的使用寿命应为PPP项目运营年限。所以,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应等于运营期年限。
但是,在一些例外情况下,如BOT+OM模式下,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就不等于运营年限,而是只等于BOT模式下的运营年限,而不包括OM模式下的运营年限。
2、无形资产预计净残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一)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二)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PPP项目约定期末无偿移交,所以PPP项目无形资产预计净残值应该为零。
3、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PPP项目无形资产一般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但是特殊行业的PPP项目,也可以选择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其他摊销方法。
(二)BOOT模式下的财务分析
BOOT模式下,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财务分析需关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项目公司拥有项目资产所有权,应以固定资产入账;第二,项目公司期满移交可以分为资产移交(内部移交)和股权移交(外部移交),不同移交方式,财务分析结果不同。
1、固定资产折旧
BOOT模式下固定资产初始计量、预计净残值和BOT模式无形资产类似,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
如果PPP项目资产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折旧,可能面临运营期短于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问题。如果合作期满固定资产尚未折旧完毕,当时合同约定期满后无偿移交,此时未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部分就得作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处理。如果PPP运营期短于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笔者建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允许此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2、BOOT模式下的移交
(1)资产移交
资产移交,即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拥有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也别称为外部移交。在资产移交模式下,项目公司需要遵守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让等不动产转让的程序,并且可能会产生资产移交的税费。因为即便是无偿移交,项目公司资产移交行为可能也会被认定为是视同销售,需要缴纳资产转让的税捐。因此,我们建议在合同中约定,项目公司将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时产生的税费,由政府方承担。
(2)股权移交
股权移交,即合作期满,社会资本方将自己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政府方,也被称为内部移交。股权移交,免去了不动产转让的复杂程序,同时也免去了资产转让可能发生的税捐。但是,如果股权无偿移交给政府,社会资本方就无法取回投入的资本金以及运营期项目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那么,可否在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社会资本方按照股权对应的资产价格转让股权给政府方?该种约定可能被认定为政府方保底回购,面临合规风险。因此,我们建议,在股权移交模式下,社会资本方在进行财务测算时,要考虑资本金和盈余公积损失对收益的影响,此时社会资本方应采用投资人内部收益率指标来进行投资决策,而不能只看全项目内部收益率。
(三)TOT模式下的财务分析
TOT模式,是指实施机构将存量资产移交给项目公司,运营期间由项目公司运营,待合作到期后,再由项目公司将存量资产移交回实施机构的一种模式。实施机构将存量资产移交给项目公司,称为第一次移交;当合作到期后,项目公司将存量资产移交回实施机构名下,称为第二次移交。
第一次移交的方式理论上分为三种:第一,实施机构将存量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项目公司,并将存量资产的占有移交给项目公司;第二,实施机构将特许经营权授权给项目公司,并将存量资产的占有移交给项目公司;第三,实施机构将存量资产项目责任法人的股权转让给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成为项目责任法人唯一的股东,由于项目资产归属于项目责任法人,因此达到移交的效果。
有关这三种移交方式的优劣分析如下:第三种移交方式,如果在责任法人负债的情况下(负债的可能性相当高),此种移交方式会把责任法人的负债一并移转,这将导致法律关趋于复杂,财务测算难度将增高,且对社会资本方而言,将无关的债务移转给社会资本方承担,对社会资本方也不公平,因此笔者不推荐采用此种方式移交。第一种移交方式,将存量资产的所有权进行转让,可能需要将项目土地的使用权一并转让,因而产生不动产销售的税捐,再加上产权转让手续较为烦琐,因此本书也不推荐采用此种方式。第二种移交方式,没有第一种以及第三种的缺点,是目前实践中比较常用的方式。
(四)ROT模式下的财务分析
ROT模式是指在TOT的基础上进行扩增与改建的一种模式,因此ROT模式的财务分析,可以理解为“TOT+BOT/BOOT”。在TOT层面,也同样面临前面讨论的资产移交方式的问题,此外在进行扩建或是改建,仍然要注意资本化的问题。
(五)OM模式下的财务分析
OM模式下社会资本方或者项目公司接受政府方委托,提供公共项目运营服务,是一种轻资产的PPP模式。OM模式下的财务分析既不需要考虑项目资产的权属问题,也不需要界定项目公司层面的项目资产性质是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OM模式财务分析的重点主要是项目运营收入和运营费用的准确预估和测算。
(一)PPP+施工总承包
1.设计费
在PPP+施工总承包模式下,设计由政府方负责,因此设计单位由政府方聘请,设计费应算入对政府付费中。
2.承包商管理费
在PPP+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管理费为总承包管理费,总承包管理不包括设计管理。
3.监理范围
在PPP+施工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公司聘请监时,监理范围不包括设计监理。
4.审图费用
在PPP+施工总承包模式下,政府方负责审图,因此审图费用应该属于对政府付费。
(二)PPP+工程总承包
1.设计费
在PPP+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公司负责一部分的设计。根据政府方完成设计深度的不同,政府方和项目公司的设计分工有两种方案。
方案一 | 方案二 | |
政府方 | 方案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项目公司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 | 施工图设计、施工 |
在方案一,政府方负责完成方案设计,由项目公司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方案二中,政府方做到初步设计的深度,由项目公司完成施工图设计。由于国内对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操作还处在初步阶段,笔者建议采取方案二,政府方对于项目投资金额的控管会比较容易一些。
不管是方案一和方案二,政府方和项目公司都要完成一部分的设计工作,因此设计费也被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属于对政府付费,一部分属于项目公司外包费用。
2.承包商管理费
在PPP+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承包商管理范围除了施工管理,还包括设计管理,因此承包商管理费用较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管理费多,包括对设计单位的管理费。
3.监理范围
在PPP+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公司聘请监理时,监理范围还应包括设计监理,因此监理费用中需要考虑设计监理费。
4.审图费用
在PPP+工程总承包模式下,施工图审查单位由项目公司聘请,因此审图费用属于项目公司外包费用。
财政部21号文公式即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财金[2015]21号)规定的公式,具体公式如下:
该公式可以理解为将“项目全部建设成本×(1+合理利润率)”在运营补贴周期内分为n等份,在每个运营年度内,按复利自运营期开始计算至实际支付年度终值,即当年度可用性服务费金额。
21号文付费公式的特点是:1、付费前低后高,降低了政府方前期财政支出压力;2、项目公司前期资金压力较大,可能出现项目融资还本付息缺口。
以上是从财政支出和融资角度来考虑的,那么从PPP投资收益角度来讲,21号文公式存在什么问题呢?第一,21号文公式没有考虑资金在建设期的时间价值;第二,21号文公式没有考虑到项目公司的税负,包括增值税、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第三,年度折现率与合理利润率与内部收益率脱钩。
等额本息年金公式,是在付费期内,每期支付同等数额的付费金额,等额本息年金公式如下图。
A:每期可用性服务费金额;
P:建设投资
i:利率;
n:运营期。
等额本息年金公式的特点是:1、本金逐期递增,利息筑起递减,每期还款数不变;2、相对于等额本金,其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3、每月付费金额固定,便于与银行还本付息匹配,确定还贷能力。
虽然等额本息年金公式相对于21号文公式,付费现金流更为平稳,但是从PPP项目投资收益角度来讲,仍然存在着21号文存在的问题:第一,没有考虑建设期资金的时间价值;第二、没有考虑项目公司的税负;第三,i值设定与与内部收益率多脱钩。
(一)付费主体
关于 PPP 项目由谁付款,可以区分为由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以及复合型的付费方式。复合型的付费方式也就是政府和使用者各承担一部分费用的付费方式。笔者没有采用《PPP操作指南的规定》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提法,因为笔者认为,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提法可能会造成误会:(1)进行概念分类时,在方法上分类的标准必须前后一致,“可行性缺口补助”概念到底是针对付款主体所做的分类,还是针对付款标的所做的分类,在分类上不甚清楚;(2)如果说“政府提供补助”或者“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概念,是针对付款标的所作的分类,很容易让人误会为政府付费模式政府方只能支付金钱不能支付资源,但事实上不存在这样限制的;(3)笔者认为有关于“政府提供补助”或者“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概念,应定位为是对付款主体进行的分类较为适宜,性质上属于复合型的付费模式,也就是政府付费与使用者付费的一种混合模式。
(二)政府付费的分类
1.财政部的分类
财政部《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将政府付费分为可用性付费、实际数量付费、绩效付费。这个分类的主要有以下问题:第一,分类标准不统一;第二,容易产生歧义。从该分类的字面理解,容易让人误以为可用性付费和实际数量付费不需要进行绩效考核。事实上,无论是可用性付费、实际数量付费都要参与绩效考核,都是属于绩效付费。
2.笔者建议的分类
笔者建议可以将政府付费分为:总价付费和单价付费。单价付费与数量有关,总价付费与数量无关。
PPP项目分层付费机制,是指根据实际数量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付费条件。一般来说,分层付费设计可以分为三层:第一层:保底层;第二层:预期收益层;第三层:超额收益层。但是在某下情况下,PPP项目分层付费设计也可以分为四层或者两层。笔者以两层的污水处理PPP项目分层付费设计为例,以预计水量作为分割线,将付费机制分为上下两层。
(一)实际水量<预计水量
当实际水量小于预计水量时,付费公式设计如下:
(1)不足水量=预计水量-实际水量
(2)实际水量*水价+不足水量*水价中的固定成本
此处采用水价中的固定成本保底,是因为固定成本是与数量无关的成本,主要是水价中的折旧摊销部分,该部分成本无论处理了多少污水,金额都是不变的,始终是项目公司需要承担的成本,因此政府方需要对该部分固定成本进行补偿。
(二)实际水量=预计水量
当实际水量等于预计水量时,此时的付费公式计算比较简单,即付费金额=实际水量*水价。
(三)实际水量>预计水量
当实际水量大于预计水量,付费公式设计如下:
(1)超额水量=实际水量-预计水量
(2)预计水量*水价+超额水量*水价中的变动成本
此处选择变动成本,是因为变动成本是随着数量增加而增加的成本,当实际数量>预计水量时,只有变动成本部分才会随之增加,固定成本不会发生变化,因此政府方只需要支付超额部分的变动成本。
设计付费机制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建设运营如何算
在设计付费时,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建设运营合并算,还是建设运营分开算。建设运营合并算,就是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合并考虑,在此基础上计算出付费金额。建设运营分开算,就是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分开考虑,分别计算出建设服务费金额和运营服务费金额。
2、建设成本怎么算
建设成本怎么算,是指我们用来计算付费基数的建设投资金额应该采用哪个阶段的数据。建设投资根据不同阶段可以分为,可研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决算。不同阶段的建设投资金额是不一样的,采用不同阶段的建设投资金额作为计算服务费的基数,付费机制的设置也会相应不同。
3.工程变更与物价波动处理
我们设计付费机制还需要考虑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工程变更与物价波动。工程变更对应工程造价中的基本预备费,物价波动对应工程造价的调价预备费。
笔者经常被人问到,建设投资是要包含预备费还是要扣除预备费?笔者认为,这个问题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答案:(1)如果建设成本以预算为准,建设期工程变更和物价波动不调整,那么此时建设投资就应该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2)如果建设成本以预算为准,建设期物价波动不作调整,工程变更另行单独计算,那么此时建设投资就要扣除基本预备费,不扣除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当成是工程变更金额放入变更公式计算。(3)如果建设成本以竣工决算价格为准,那么建设投资就不扣除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4.付费金额用公式计算或现金流量法算
付费金额用公式计算,即采用我们前文所述的21号文公式、等额本息公式,甚至较少见的等额本金公式等,计算出每期付费金额。付费金额用现金流量法计算,是指根据内部收益率指标,按照现金流量法推算出本项目所需的付费金额。
5.运营期调价问题
最后,我们还需要考虑运营期调价问题。运营期调价,可以分为调单价和调总价。不同的付费机制,可以设置不同的运营期调价方式。
付费公式一可以概括为:建设服务费总价+运营服务费总价(运营总价调价),简称:总+总(调)。笔者以某市政道路项目为例,付费机制如下:
1.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工程结算金额5个亿;
2.运营期每年给建设服务费1亿,计算公式将工程结算金额5亿,带入年金公式(或是21号文公式);
3.运营期每年给维护费用500万;
4.每年500万的维护费,可以按照物价波动进行调价;
5.每年的付费金额=建设总价(1亿)+运营总价(500万+运营总价调价)。
1.分开计算、总价付费
建设服务费、运营服务费是分开计费,而且均是总价付费。
2.以结算金额作为依据
因为本项目建设服务费计算基数以建设投资结算金额为依据,所以建设投资不扣除基本预备费与调价预备费。
3.施工型PPP
该项目是典型的施工型PPP。
4.年金公式
该项目采用年金公式计算,没有计算建设期2年的资金回报。
付费公式二可以概括为:建设服务费总价+运营服务费单价(运营服务费单价调价),简称为:总+单(调)。笔者以某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为例,付费机制如下:
1.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工程结算金额40亿,污水处理单价1.1吨/元(其中固定成本0.4吨/元,变动成本0.7吨/元)。
2.运营期每年建设服务费3.5亿,计算公式公式为工程结算金额40亿带入年金公式(或21号文公式)。
3.(1)实际进水量<预计水量时,
计价公式:实际进水量*1.1+不足水量*0.4。
(2)实际进水量>预计水量时,
计价公式:预计水量*1.1+超额水量*0.7。
4.污水处理单价按物价波动调整。
1.分开计算、总价+单价
建设服务费、运营服务费是分开计费,建设服务费是总价付费,运营服务费是单价付费
2.建设成本按结算金额计算
该项目建设成本按照结算金额计算,建设期的工程变更和物价波动都已计入到结算金额中,因此不需另外考虑工程变更和物价波动。
3.年金公式
该项目采用年金公式计算,同样没有考虑建设期3年的回报。
付费公式三可以概括为:建设运营服务费总价+工程变更+运营调差,简称为:总+变+调。笔者以某学校项目为例,付费机制如下:
1.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建设投资初设概算25亿,运营成本每年3000万,工程变更结算金额1亿。
2.运营期每年支付2亿,计算公式:现金流量法+比例法计算,现金流出包括了建设和运营成本,作为建设运营服务费计算基数的建设投资扣除基本预备费不扣除调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作为工程变更金额带入年金公式单独计算。
3.项目公司每期的运营补贴金额,应于施工图预算完成财政评审后,依以下公式作出调整:
其中,
P1为调整后的每期运营补贴金额(万元);
Pi社会资本方中标的每期运营补贴金额(万元);(2亿)
Pk为本子项目估算的年运营成本○○○万元;(3000万)
Sp为本子项目财政评审初步设计的建设投资概算金额,扣除基本预备费;
Sr为本项目财政评审施工图预算的建设投资金额,扣除基本预备费;
运营期实施机构每期应按P1金额付费。
4.每年工程变更服务费2000万,计算公式:1亿带入年金公式。
5.每年运营成本,可以按照物价波动进行调价,计算公式为:调整差价=调整后运营成本-3000万。
1.合并计算、总价计费
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一起计算,并且采用总价计费的方式。
2.工程变更另外计算
因为工程变更另外计算,建设期物价波动不予调整,作为建设运营服务费计算基数的建设投资扣除基本预备费不扣除调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作为工程变更金额带入年金公式单独计算。
3.建设成本以预算金额为准
因为本项目约定建设成本以经财政评审施工图预算金额为准,因此在按照初设概算金额计算出运营补贴后,需要在施工图预算后,采用比例法对运营补贴金额进行调整。
4.现金流量法
本项目采用现金流量法,以全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推算运营补贴金额,因此考虑了建设期的资金回报以及项目公司的税负。
5.运营调差
因为本项目是建设运营分开算,因此运营期调价支付金额只是支付调整后的运营成本与调整前的运营成本的差价。
付费公式四可以概括为:建设运营服务费单价(建设运营服务费单价调价),简称:单(单调)。笔者以某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为例,付费机制如下:
1.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工程预算金额40亿,污水处理单价2.1吨/元(其中固定成本1.8吨/元,变动成本0.3吨/元)
2.(1)实际进水量<预计水量 计价公式:实际进水量*1.1+不足水量*1.8
(2)实际进水量>预计水量 计价公式:预计水量*1.1+超额水量*0.3
3.污水处理单价按物价波动调整
1.合并计算、单价计费
本项目将建设和运营一起计算,并且单价计费。
2. 建设期工程变更和物价波动不调整
因为建设期工程变更和物价波动不调整,建设成本以预算金额为准,因此建设投资不扣除基本预备费,不扣除调价预备费。
3.运营调价采用静态调整
严格来说,如果考虑资金时间价值,运营期单价调价应该将变化后的运营成本代入财务模型,根据现金流量法计算出当年的单价,但是因为该操作太繁琐,因此运营期单价调整采用静态调整的方式,根据构成单价的各项成本,乘以当年各项成本的变动比例,然后加总计算出当年的单价金额。
4.现金流量法计算
本项目采用现金流量法计算,考虑了建设期资金时间价值和项目公司的税负。
16.1.1 概述
项目名称为“W市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可研报告内容包括:
16.1.2 合作主体
1.合作主体(一)---政府方与实施机构
由W市政府授权W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由实施机构聘请监理。
2.合作主体(二)----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公司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工程总投资的20%,股权结构如下:
A平台公司31%(投资人)
B投资人29%
C基金40%(固定收益7%)
(2)C基金为特别股股东,优先固定收益利率为7%(包括基金管理费)
16.1.3 项目融资
1.本项目可研报告中的项目总投资为432,086.8万,可研报告中的建设期利息为16,780.63万元,可研报告中的流动资金为129.02万元。
2.本项目C基金为明股实债基金,以特别股方式收取7%的固定收益(含管理费),预计10年中逐步转让退出,
(1)优先级出资并持有基金份额79%,
(2)基金管理人出资并持股基金份额1%,
(3)A平台公司为劣后级出资并持股基金份额20%。
3.A平台公司对C基金的还本付息有保底承诺,并且对于基金股权,于10年内逐年进行回购。
16.1.4 项目运作方式
1.项目运作方式(一)---准备阶段
本项目是由政府方发起,项目公司签订PPP协议后,对政府付费45,963.31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9,413.47万元,征地费用22,421.82万元,监理费用4,128.02万元。
2.项目运营方式(二)---建设阶段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415,177.15万元,其中对政府付费45,963.31万元、项目公司费用1,013.46万元,承包商费用368,200.38万元(预付款10%、进度款87%、质保金3%分两年支付)
3.项目运作方式(三)---运营与移交阶段
(1)年满载运营成本
年满载服务处理成本 | (含税) |
(1)年药剂费 | 118.76 |
(2)电费 | 686.99 |
(3)污泥处置费 | 121.76 |
(4)紫外线灯管更换费 | 18.65 |
(5)职工工资与福利费192*3.6 | 691.20 |
(6)年修理费(设备投资5%) | 1,785.57 |
(7)其他(含管理)(1+2+3+5+6)5% | 170.21 |
(2)15年和25年各一次大修
16.1.5 付费机制
1.分为水厂建设服务费、管网建设服务费与污水处理费。
2.污水处理费为每吨水1.28元,每月请款,水量每天为8.35万吨,生产负荷第4年0.6、第5年0.65、第6年0.7依此类推,第12年满载处理。
3.水厂与管网建设服务费,以竣工验收结算的金额,带入等额本息年金公式,分17年等额偿还,每月请款
4.在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IRR6.5%的前提下,请问每月的i值应为多少?
16.2.1 概述
项目名称为“G市教育园区与文化场馆PPP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277,462.34万元,其中包含了三个子目:(1)教育园区(其中包括职业学校、幼师学校)、(2)博物馆、(3)图书档案馆。建设期3年(幼师学校要求2年竣工),运营期12年。
16.2.2 合作主体(一)---政府方与实施机构
针对三个子项目,G市政府授权三个实机构并签订三个子合同。
16.2.3 合作主体(二)---项目公司与社会资本方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5,668.61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2.各方投资人的特别约定:
(1)政府方同意放弃分红,并由A分红,但是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收回政府出资部份。
(2)C承包商和A投资人达成协议,建设期A投资人按4.9%依此回购承包商10%的股权,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由A投资人另外回购最后10%的股权,C承包商同意放弃分红,并由A分红。
(3)B物业1%的股权,是由B物业代A投资人持股。
3.由项目公司聘请监理。
16.2.4 项目融资
1.本项目基金为同股同权基金,预计10年让优先级逐步减资退出,退出方式为所有股东按同等比例减资退出,基金减资的金额,让优先级退出,中间级与列后级不退出。
2.优先级出资并持有基金份额89%(利率5.5%),中间级基金管理人出资并持股基金份额1%(管理费1%),省基金为列后级出资并持股基金份额10%。
3.基金与A投资人约定,由A投资人支付基金股权维持费,以覆盖本项目初期基金的资金缺口。请计算股权维持费并提出减资方案。
16.2.5 项目运作方式
1.项目运作方式(一)---准备阶段
本项目是由社会资本A投资人发起,A投资人垫付费用1,820.54万元,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A投资人开发票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支付前期垫付费用给A投资人。
2.项目运营方式(二)---建设阶段
本项目建设投资为258,367.5万元,其中前期费用1,820.54万元、项目公司费用8,574.8万元,监理费用2,624.79万元(预付款10%、进度款87%、质保金两年各支付3%),承包商费用245,347.37万元(预付款20%、进度款77%、质保金3%一年支付),其中幼师承包费用为91,096.17万元(2年竣工),其他项目承包费用为154,251.2万元(3年竣工)。
3.项目运作方式(三)---运营与移交阶段
本项目年运营成本3,845万元(含税),幼师学校第三年运营成本1,576万元,没有中修与大修。
16.2.6 付费机制
实施机构建设期每年共支付2,700.8万元,第三年支付幼师学校运营费用1,576万元,请问运营期实施机构每年应支付多少钱,可以达到全项目税后IRR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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